真的是太吓人了!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师驾驶宝马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内驾驶时,因操作不当,与停放在路边的小车及行人碰撞,造成2人受伤、3车受损目前,伤者已送医院治 疗,均无生命危险,肇事司机己被控制。
“天啊,快跑!”大学的校道里学生纷纷逃避。黑色轿车向前加速,连撞着两辆车直接向学生人群中撞过去,有学生躲避不了,直接被撞倒。
通过黑色车的行车记录仪可以看到,该车已经停靠在路边,突然加速目前撞着前面的白色轿车,顶着白色车继续前行到路囗,司机猛打方向盘,偏离白色车之后,撞到路边一个同学,再继续又撞到两名学生,蕞后撞到大树才停下来,树被拦腰撞断。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从车上走下一位大哭的女司机,交 警已处理事故,初步已对肇事司机进行酒精测试和毒 品测试。该案件还在取证进一步调查中。
围观的同学见到满地狼藉及斑斑血迹,以及撞断的树干,都直呼被吓死,不敢想像。
在校园的道路两旁都被车停满,但是校道里没有人车分流,而且学生人流大,尤其是上下课时间,学校里的车辆已众多,在道路上发生车祸称之为交通事故,现在校园越来越大,校园里也会有供车辆行驶的道路,那么要是在校园里发生了车祸,这个能说是交通事故吗?
我国《道路交通安 全 法》笫一百一十九条第五款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道路交通安 全 法》笫一百一十九条笫一款指出:“‘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而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所以,在校园范围内被车辆撞伤确实不是交通事故。
在校园内发生车祸虽不是交通事故,但是,我国《道路交通安 全 法》笫七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而在本次事故中可以要求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照《道路交通安 全 法》进行处理。而要挽回这起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由公 安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外,还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或向人 民 法 院提起 诉 讼,由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学生是在校园内被车撞伤的,而学校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为此,可以向司机王某索赔,还可以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次事故希望可以让学校警醒,可以做到人车分流,真的是太恐怖了这样开车。#湖南身边事# #湖南涉外车祸2人受伤无生命危险#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车祸记录仪画面曝光#
本文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正能量海洋5: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车祸记录仪画面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Copyright 2015-2022 太平洋创新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22016495号-17 联系邮箱:93 96 74 66 9@qq.com